使用规则

株式会社JDS Internationl(以下称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制度来为您提供各种服务

■第1条(本会的名称及目的)

本会的名称为JDS(Japan Driving System),同意以下规定的顾客通过办理入会手续成为会员。会员按照相应的价格来享受本公司的服务。

1.车辆驾驶服务 会员所有车的驾驶以及租赁车的驾驶

2.车辆管理服务 车辆的日常维护及车检等的手续办理

3.任何汽车保险手续的办理


■第2条(预约方法及接待时间)

JDS通常使用电话预约,请选择下示的任意时间段用电话或传真进行预约。
(※周日或节假日使用时请在工作日预约)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30-21:00, 周六13:00-18:00, 周日及节假日为休息日
关于夜间服务,如果没有事先预约,也可于使用当天在上述时间段内进行预约


■第3条(取消使用)

由于各种情况会员取消预约时,本公司收取相应的违约金


■第4条(关于使用车辆驾驶服务)

车辆驾驶服务依照下述第5条至第12条执行


■第5条(车辆损害保险)

1.本公司对驾驶车辆除入保《车辆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以外,还以本公司名义入保下述金额更大的《车辆损害赔偿责任保险》,此保险费由会员或者车辆所有者承担。

  ・车辆损害保险   车辆(当时价格)

  ・人身事故赔偿保险       无限制

  ・财产保险      500万日元

  ・搭乘者伤害保险  1,000万日元

2.当会员或者车辆所有者所入保险的赔偿全额无法满足上述第一项里的任何一项时,或者对第二项的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时,我公司将另外加入其他保险来进行赔偿,保险费有会员或车辆所有者承担。

  ・车辆损害价格     车辆(当时价格)

  ・人身事故赔偿价格         无限制

  ・财产赔偿价格       500万日元

  ・乘车损害保险  1000万日元

3.如果会员无法同意本公司规定的车辆保险事宜,本公司将拒绝向会员提供车辆驾驶服务。


■第6条(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当因使用车辆驾驶代理服务而造成人身伤亡时,如果不能确定下述3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本公司以及会员将承担共同驾驶责任,履行意外事故赔偿的责任。

  ・不是本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全部由对方或第三方的过失所造成。

  ・车辆在功能、构造上有缺陷

  ・会员在驾驶中无驾驶权利

2.在第5条第1项里提到的意外事故保险对车辆及物品的保险金额达不到赔偿要求时,本公司将对各方提供最多5万日元的赔偿,不足的金额将由会员来承担。

3.当会员伪称已经加入第5条第1项的保险的情况下,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7条(中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在下述的各种情况下,本公司有权中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有违反交通法规或者道路运输法的行为

  ・有伤风败俗的行为

  ・不属于驾驶范围的事务

  ・当驾驶员身体不适或非正常情况下

  ・连续24小时或超过200km驾驶而没有休息

  ・驾驶的车辆维护不良


■第8条(关于服务时的各种经费)

1.当驾驶服务的起始地点或结束地点在东京都23区以外时,或者即使在东京都23区内,但是到达目的地需要支付特殊费用时,司机的交通费由会员承担。

2.在地点或时间上需要乘务员承担特殊的餐旅费时,这些费用由会员承担。


■第9条(绅士协议及违约金)

1.按照绅士协议规定,会员不得雇用本公司员工或最近90天以内为本公司员工的人。如发现违反情况,本公司将在30日之内向该会员索赔100万日元作为违约金。

2.本公司与会员互不向外泄漏对方的保密事项,如发现违反现象,本公司将依照上一项的办法向会员索赔。

3.曾经为本会会员的人也要遵守上述的1,2事项。


■第10条(本规定里未涉及到的事宜)

本规定里没有涉及到的事宜,均依照日本相关法律以及运输条款,旅行条款及车辆保险条款等执行


■第11条(同意管辖法院)

会员须与本公司就关于各种契约的诉讼官司时使用的法庭达成一致,同意使用本公司指定的法庭。


■第12条(修改以及承认规定)

在本公司公布修正内容以后会员使用本公司服务时,将依照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04/01/01)